闽科计〔2010〕3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材料和开展现场评估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
2010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经过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和我厅相关业务处形式审查,现进入评估材料申报和现场评估阶段。有关工作由我厅发展计划处牵头负责,省技术转移中心承办具体事务。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评估材料申报
(一)申报对象
由各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经我厅相关业务处形式审查通过的申建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申建企业填报评估材料。
申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称应进一步认真推敲,不要雷同或出现地区、企业、商标品牌名。
2、申建企业需报送《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表》纸质一式7份(格式见附件2,可从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下载)。评估申请表统计数据采集区间(统计期)为2008、2009年度,表中有具体要求的按要求填报,同时按各表栏要求备好相关原始佐证材料(不需复印报送),以便专家现场评估时核实。
3、各设区市科技局汇总审核评估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11日前寄送达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同时汇总电子表件发至zhouqy@fjkjt.gov.cn 。
二、现场评估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组织专家到各申建企业开展现场评估,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核实情况和数据。各参评单位应预先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供核实。现场评估的具体日程安排及相关事务协调另行通知联系。现场评估专家咨询费和食宿行等费用由我厅按标准专项支出。
现场评估结果经省科技厅网站公示后,我厅将发布评估认定通知并授牌。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郭 守 尧 黄 初 升
省技术转移中心 周 秋 英 0591-87882969
附件:1.2010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名单
2.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申请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评估 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