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08    浏览次数:4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总公司)、直属机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试行)》(京人发〔2004〕100号),为加强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现就开展2011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资助

  1、申请人材料

  (1)《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请人登记表》和《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申请表(个人申请用)》(按所申请类别填写)合订本,一式8份及电子版文件。

  (2)主要证明材料1份:申请A类资助,需附双方签署的协议、邀请函的复印件;申请C类资助的,需附会议邀请函或宣读论文邀请证明;申请D类资助,需附出版协议复印件、著作的章节目录及内容简介。

  2、上级主管部门材料

  《申请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及其电子版文件;“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信息系统(单位版)”生成的数据上报文件。

  (二)专项资助

  本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及其实施情况的报告1份;《专项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文件。

  以上申报表格、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信息系统(单位版、个人版)及《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可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bj.gov.cn)的“网上办事”栏目下载,安装使用。申报表格也可由资助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所报送的材料应不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工程人选和有关单位应按相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1年10月9日至10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

  东城区台基厂三条三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办公区2号楼212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专家与博士后工作处

  联系人:王希、朱韶扬

  联系电话:010-65127068,010-65261459

  电子信箱: wangxi@bjp.gov.cn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О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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