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7

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2014年,驻泉各金融机构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线,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不断优化金融服务,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保障实体经济资金需求,为推进我市金改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4〕71号)精神,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对2014年金融机构申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决定对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2家驻泉金融监管部门,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工商银行泉州分行等22家在泉金融机构及金融配套服务机构,4家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共计10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新注册或新入驻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的奖励

  (一)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为首家总部落户泉州的全国性金融机构,奖励300万元。

  (二)金融顾问工作室:为何佳、吴学东两位市政府金融顾问牵头新设立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奖励50万元。

  (三)厦门国际银行泉州分行:为新设立的银行业市级分支机构,奖励30万元。

  二、对信贷投放的奖励

  (一)兴业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80亿元,奖励4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年度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20亿元,奖励2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新增超2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80万元。

  (二)泉州银行:年度新增贷款超40亿元,奖励20万元; 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15亿元,奖励15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速高于2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55万元。

  (三)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含石狮、晋江):年度新增贷款超100亿元,奖励4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50万元。

  (四)泉州农信系统:年度新增贷款超100亿元,奖励4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50万元。

  (五)工商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50亿元,奖励2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30万元。

  (六)交通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40亿元,奖励2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10亿元(含),奖励10万元。共计30万元。

  (七)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20亿元,奖励1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10亿元,奖励10万元。共计30万元。

  (八)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20亿元,奖励1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20万元。

  (九)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40亿元,奖励20万元。

  (十)海峡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投向制造业占比超60%,奖励1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奖励20万元。

  (十一)邮政储蓄银行泉州市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20亿元,奖励10万元;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共计20万元。

  (十二)平安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速超20%,奖励10万元。共计20万元。

  (十三)中国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3亿元,奖励5万元。共计15万元。

  (十四)浦发银行泉州分行: 年度小微企业贷款增量超3亿元,奖励5万元;年度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速超20%,奖励10万元。共计15万元。

  (十五)招商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新增贷款超20亿元,奖励10万元。

  (十六)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年度涉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超40%,奖励10万元。

  三、对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的奖励

  民生银行总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年度在我市新增贷款占全省增量30%以上,各奖励20万元。

  四、对金融产品创新与应用的奖励

  工商银行泉州分行“供应链融资(1+N)”获一等奖,奖励20万元;招商银行泉州分行互联网金融平台“小企业E家”、南安农商行小微企业“容易贷”获二等奖,各奖励10万元;兴业银行泉州分行“技改贷”、惠安农信社“惠民卡”、永春农信社“美丽乡村贷”获三等奖,各奖励5万元。

  五、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奖励

  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2家金融监管部门各奖励20万元,共计40万元。

  综上情况,2014年度泉州市人民政府对金融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奖励资金合计10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金融机构班子或高管。

  希望驻泉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加大信贷投放,深化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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