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总编辑简章

发布日期:2012-04-16    浏览次数:4

  为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办法》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总编辑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用人制度。本次引进工作在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政治敏锐性强,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知识、工作能力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考试规定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1名

  1、大专以上学历,新闻或相关专业毕业。

  2、有4年以上电视台工作经验,有娴熟的拍摄技术、精湛的新闻稿件处理能力、熟练的非线编辑功底;能驾驭常态新闻直播和大型活动直播的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良好的沟通协调和领导能力。

  3、性别、户籍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风度气质良好。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保亭电视台、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聘雇员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具体要求和工作程序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 系 人:郑娟璇 符晓娴

  邮政编码:572300

  联系电话:0898—83667525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btrcgzk@163.com,并电话告知(备注:2011年5月至8月已报此岗位的人员,无需再次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2) 本人近期同一底片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4张;(3) 填写完整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也可直接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baoting.hainan.gov.cn或登录保亭党建网www.baotingdj.gov.cn下载,(用A4纸制作,双面打印)。

  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5,不足比例将取消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委托省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考评中心具体实施,主要考察竞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依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4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人选。

  (四)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通过拍摄、编辑和后期制作等技能操作,了解竞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采编水平。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成绩×70%〉,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广播电视台等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按照相关规定,对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被确认为被考察人选后,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被考察人员负责体检费用50%)。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并依据综合成绩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确定聘用

  由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议审批后聘用。

  (七)试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县广播电视台报到,签定聘用合同。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试用期为1年,工资待遇按照同单位同类人员兑现。试用期满后,由县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县委宣传部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才引进办法(试行)》办理相关手续后,享受其优惠政策。

   保亭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

保亭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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