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浏览次数:4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琼农办〔2012〕6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畜牧兽医、农技、农机、热作、农经、农业执法、乡企(局、委、办、中心、大队),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项目建设年”的要求,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速度,确保每个项目建设落到实处,省农业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省18个市县辖区内的省农业厅重点项目及市县农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具体包括:

  (一)项目进展情况。

  1、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资金到位、完成投资量(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情况。

  2、工程量情况:项目是否开工,实施进度,下一步计划。

  3、是否落实“六个一”责任模式,即“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

  (二)推进项目建设的主要措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有关建议。

  二、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一)检查时间

  nth="4" year="2012">2012年4月5日-10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汇报、实地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

  三、检查分组安排

  检查分7个组进行,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长:朱清敏副厅长

  成员:畜牧业处、兽医处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儋州、澄迈、临高。

  第二组

  组长:周燕华副厅长

  成员:农机处、对外合作处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海口、文昌、琼海。

  第三组

  组长:王宏良副厅长

  成员:种植业处、南繁办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三亚、乐东、陵水。

  第四组

  组长:黄正恩总农艺师

  成员:科教处、南亚办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东方、昌江、白沙。

  第五组

  组长:林道孔副巡视员

  成员:市场处、筹建办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定安、屯昌。

  第六组

  组长:王澄群副巡视员

  成员:质量处、企业发展处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万宁、保亭。

  第七组

  组长:倪家养副巡视员

  成员:产业规划处、农经处各1名负责人

  检查地点:五指山、琼中。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县农业部门提前做好自查、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合检查小组做好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二)请各检查小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订好检查工作方案。

  (三)检查工作结束后,省农业厅将召开一次汇报会,请各小组准备好汇报材料,做到资料详实、分析透彻、措施得力。

  (四)请各小组加强与媒体联系,加大对农业项目实施情况的宣传。   

                                                      二○nth="4" year="2012">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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