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    浏览次数:5

  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0号),完成《2012年全国商贸流通业及分行业统计表(试行)》(附件1)填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内容

  我厅根据各行业、各市县的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将商贸流通业30个行业的统计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附件2),请各行业协会将本行业统计表及行业发展情况汇总后报送我厅对口业务处室。请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根据行业样本分布任务表(附件3)及行业样本分布任务表的说明(附件4)填报相关行业统计表,报送我厅对口业务处室。报送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前。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行业协会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借助会员单位的力量完成统计工作。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应完善内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牵头科室,按照业务职能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确保任务落实。各单位应加强与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提高数据准确性

  各单位应认真学习《2012年全国商贸流通业及分行业统计表(试行)》中的指标体系及相关解释,如实填报统计表,提高行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和科学性、及时性。不能提供数据的相关指标应做出说明。

  联系人:服务业处 周敏,联系电话:65365086

  市场建设处 曾吉娜,联系电话:65315951

  市场运行处 盘五山,联系电话:65395457

  市场秩序处 关媛媛,联系电话:65342339


附件:1.2012年全国商贸流通业及分行业统计表(试行)
2.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
3.行业样本分布
4.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市县任务分解表说明
 


201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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