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6-11
财政部 监察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
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财综字[199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管理,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