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知发〔2012〕70号
市州知识产权局、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预〔2012〕61号)要求,我局将对2011年下达的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配合我局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时完成下达的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任务。我局将把此次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编制2013年度项目的重要参考。
二、市州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我局下达给你市州(包括扩权县)的全部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应把本通知和附件3、附件5发给本市州的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扩权试点县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市州局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县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及时报市州局汇总,统一上报我局。
四、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州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准确的填报本通知附件3、附件5,并对绩效评价指标扣分的原因作出说明,及时报市州知识产权局汇总。
五、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收集各项目承担单位填报的资料,认真汇总填报附件2、附件4和附件6,并按照附件1的要求形成本市州的绩效自评报告,于7月25日前以加盖公章的正式文本一式二份报我局规划发展处,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
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请直接与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地址: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610041)
联系人:李鑫、杨早林
电话/传真:028-85512430
邮箱地址:scghfz@163.com
附件:1.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提纲(市州局报)
2.四川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州局填报)
3.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项目单位填报)
4.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市州局填报)
5.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数据表(一)(二)(三)(项目单位填报)
6.2011年省级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数据汇总表(一)(二)(三)(市州局填报)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