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3    浏览次数:5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加速培养造就一支与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现将2014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研究项目择优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2013年度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2011年度以来在管理期内的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

  3、2011年以来已获得国家或省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博士后工作经费资助、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不在本资助范围。

  二、资助重点

  为充分发挥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的导向作用,更好的为全省改革创新发展大局服务,2014年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重点资助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撑我省四大攻坚战建设和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创业类或成果转化类项目。

  三、资助类别与额度

  (一)小额资助,额度为每项1-5万元。

  (二)一般资助,额度为每项5-10万元。

  (三)重点资助,额度为每项10-20万元。

  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的重点为理工和应用类研究项目,根据项目的研究价值确定资助额度。小额资助的重点为社科类研究项目。

  四、申请资助应具备的条件

  (一)重点资助

  申报对象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且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应用前景广阔、有很强的自主创新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应用研究类,曾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五名、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一项、或省部级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

  2、在基础科学类,具有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的专著1部或在国际本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

  3、在哲学、社会科学类,曾在本专业、本领域获得国家级各类荣誉奖励或在国内享有较高知名度。

  (二)一般资助

  申报对象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含二层次)以上人选,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其申报项目的研究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更新换代、能对新兴学科的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应用研究类,曾获得国家级奖励前七名,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前六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一项、或二等奖前三名一项、或三等奖第一名两项、前三名三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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