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4    浏览次数:5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科技局,省属以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4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72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辽宁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双千计划”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3〕10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辽宁省“双千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启动实施2014年辽宁省“双千计划”,围绕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遴选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二)开展2014年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从辽宁省“双千计划”申报人选中择优向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着力构建与国家人才计划相衔接的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二、申报类别

  (一)辽宁省“双千计划”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适用于辽宁省“双千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2012年5月20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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