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专利权人及申请人: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黑知发〔2012〕27号文件精神,2012年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及授权的有效专利。
专利申请:限于2011年7月1日以后申请的有效专利;
授权专利:限于2011年1月1日以后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
发明专利优先资助。
二、资助金额
1、专利申请,资助实际缴纳的申请费。
2、授权专利,发明每项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每项资助600元。
三、申报材料
1、专利申请资助申请人需提供《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哈尔滨代办处出具的缴费收据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专利(申请)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2份;
2、申请授权项目补贴申请人需提供《黑龙江省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专利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2份。
四、受理及资助
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科技局)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受理及初审工作,申报截至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
我局将根据本省情况,依据相关政策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资助。
五、咨询电话:0451-87589225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