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
目前,市科委正在进行201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受理工作。201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择优、限额推荐,我局系统可推荐3项优秀科研成果,超出推荐数量不予受理。推荐201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2014年4月30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为保证推荐质量,请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筛选优秀成果,于4月30日前将推荐至科技处(按优先程度排序),每个单位成果推荐数原则上不超过3项。我处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公示并予以推荐。
市科委《关于受理201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津科成[2014]38号)及申报注意事项、相关要求,请见市科委网站http://www.tstc.gov.cn/。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