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解读重点从五大方面支持扩大内需促进增长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日益加深和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积极财政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意见》精神,解放思想求先行、以人为本求先行、好字当头求先行、持续运作求先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宏观调控,既拉动当前增长,有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加大财政投入 拉动社会投资
坚持把投资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举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筛选论证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争取中央支持、调整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等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启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铁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积极统筹预算内外资金和省市资金42.84亿元,确保完成今年铁路建设投资计划150亿元。同时,根据新一轮铁路建设要求,一方面继续加大预算内外资金对铁路建设的投入,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努力实现2008年至2010年全省带动铁路建设投资610亿元以上的任务。
扩大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规模。加快落实省市财政性投入25.66亿元,确保完成今年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计划180亿元。同时,针对高速公路建设进度加快的形势,财政将会同交通等部门研究政府建设资金筹措新办法,充分发挥现有投融资平台作用,盘活存量资产, 多渠道筹集建设资本金,支持高速公路三年投入760亿元资金需求。
增加对普通公路建设的投入。统筹交通规费、预算内基本建设等资金,支持普通公路建设,在2008年至2010年中,筹集财政性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国道省道干线的改造提升,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和危桥改造建设等。
创新支持手段促进港口建设。抓紧出台鼓励投资的相关优惠政策, 通过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每年的省级交通规费中,安排一块资金用于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加大“两集两散”重点港区的开发力度,推进我省沿海与台湾地区海上直航工作。
出台鼓励政策 支持扩大出口
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多、对外依存度高的情况,及时调整合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支持企业拓宽国际市场,提高出口产品档次,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在执行国家提高一系列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出口退税超基数省级统一负担办法。同时,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6000万元,对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鞋帽、箱包产品,给予相关企业出口退税差额补助。
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增加财政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力度,对今年11月、12月新签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由原来20%的扶持比例,分别不同情况调整至40-60%。同时,出台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财政贴息政策,对今年11月、12月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行融资的企业,给予年贴息率3%的支持。
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和出口多元化。根据省政府有关加强重点出口基地建设的要求,省财政厅及时采取措施加强资金调度,保证我省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和出口多元化政策所需各项资金。同时,在协调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还从今年安排给外经贸厅应对欧盟REACH指令的经费中,调剂部分资金作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配套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的支持。
对重点外贸流通企业发展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流通型外贸企业进行定向培育,根据其出口增幅的不同给予分档奖励,以培育壮大一批抗风险能力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国内外市场辐射力的大型流通型外贸企业,提高我省外贸流通企业组织化、集约化的水平。
支持促进开发区经济做大做强。继续实施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奖励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根据税收、到资、产值、出口四项指标增量及增幅综合权重排名,对沿海前10名和山区前7名省级以上开发区予以奖励。
坚持城乡统筹 促进农村发展
继续坚持农业支出增长高于省级财力增幅的原则,在进一步增加财政补贴规模,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着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2009年,省级财政计划安排26.72亿元用于农业支出。
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坚持将中低产田改造作为土地治理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做到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财政投资不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总投资的90%。继续加强生态综合治理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将全省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集中向生态脆弱和丘陵山区倾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采取贴息、有偿无偿投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扶持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突出主导产业和资源优势,扶持壮大粮食、畜禽、水产、笋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等重点特色产业。积极开展产业化经营与土地治理有机结合项目和“龙头企业 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户”项目试点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从2009年开始,将森林火灾保险试点范围从目前的南平、三明、龙岩扩大到全省,在保险费率降低的情况下,保险金额从每亩400元提高到500元,同时,提高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水稻种植保险由原来的10个县扩大到25个主要产粮县,渔船保险从9个县扩大到全省沿海渔船,渔工责任保险全面覆盖全省渔工,人数13万人,投保率100%。
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捆绑省直有关部门资金用于农村沼气工程建设,2008年至2009年,至少完成12万口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继续开展“造福工程”建设,按照人均搬迁补贴2500元标准,每年完成6万人的搬迁任务。加快实施海堤除险加固工程,2009年至2010年,全省投资7.68亿元,基本完成300公里海堤除险加固任务。
及时落实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粮食、农资、良种、农机具、油价、以及能繁母猪、生猪良种、免疫疫苗等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财政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落实检查,确保补助资金发到农民手中。
调整支出结构 着力改善民生
贯彻“新增财力重点用于民生”的政策,把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惠民支出保障机制,积极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支出保障水平。
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从2009年1月起,中央拟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10%(约为110元/月),调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我省计划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幅度为130元/月,预计省级统筹地区待遇调整全年需10亿元,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统筹解决。目前省财政厅正与劳动保障厅共同研究制定普调和特殊人群待遇调整方案。
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将政府对未成年城镇居民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不低于40元提高到不低于80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31亿元,为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的落实和兑现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
不断增加城乡困难群众收入水平。通过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发放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临时补贴等政策,保证城乡低保对象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的上涨而降低。2009年,全省新增抚恤补助经费6464万元,用于提高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同时,拟进一步提高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二女绝育家庭奖励标准,将计生奖励扶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将农村二女绝育奖励由500元提高到800元。
积极支持和促进廉租住房建设。在今年安排廉租房建设补助资金5000万元的基础上,2009年,进一步安排2亿元,用于支持廉租房建设。同时,采取财政贴息办法,支持市县通过银行融资等措施,积极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扩大廉租住房购建规模,增加实物配租比例,努力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加大对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扶持。在2008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18%的基础上,2009年,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省级财政就业专项经费还要进一步增加,重点保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补贴、劳务派遣扶持等各项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实施。同时,制定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补助办法,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足额到位贴息经费,并安排1300万元补充地市小额担保贷款基金。
继续增加教育和卫生领域支出。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落实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开展对口帮扶,将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本专科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进一步加大投入,支持包括卫生院改造提升、县级卫生监督体系等的建设。
支持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
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增强我省可持续发展能力。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落实税收抵扣、减免和加速折旧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和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企业建立对关键科技人员的激励分配制度,对企业关键科技人员的技术折股、股权出售、年金奖励等给予适当财税优惠。发挥省级工商发展资金促进作用,支持石化、机械、电子等在建项目提升产品设计、生产水平;追加安排“6·18”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用于明年一季度动工的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在2009年省级工商发展资金预算中,安排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风险保证金,用于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支持力度。同时,省财政厅正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资金规模达3亿元的龙头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以应对龙头企业可能出现的暂时资金周转困难。
创新和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建立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补偿;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金融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予以奖励;安排省级专项资金,为有订单、有效益、有回款、有税收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比例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助搭建创业投资服务平台,组织引进省外、境内创业投资等。
加快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通过积极努力,2008年我省已争取到中央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1亿元,省财政厅已按规定将此资金下达给“十一五”规划内建设情况较好的市、县,用于其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同时,拟在2008年预算超收中追加安排4000万元用于对部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进一步完善流域污染防治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009年将敖江流域环保专项资金由每年400万元提高到每年5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并与流域县级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的改善挂钩。继续实施闽江、九龙江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并考虑推行流域补偿金与交界断面水质挂钩机制。
加大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力度。2009年至2010年,财政将继续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等十大节能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冶金、化工、建材等重点高耗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污水管网配套、减排新技术创新、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能力建设,以及污染源监督监测、重点企业污染治理等项目。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自发主动治理。
继续支持推进农业生态建设。继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让林农切实得到实惠,进而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继续支持沿海防护林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和严重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支持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渔业建设,保护海岛生态和海洋资源。
在实施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财政部门还将认真贯彻实施即将出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会同税务机关适时制定我省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确保消费型增值税在我省顺利实施。同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进程,及时反映我省企业在抵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