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调查结果的通报苏耕保[2016]3号

发布日期:2016-02-05    浏览次数:5
各市、县(市、区)土肥站(耕保站):
    2015年10月,全省土肥(耕保)系统组织开展了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包括原辅材料、发酵菌剂、制造费用、人工、包装、运输和所得税等基本费用)调查。本次调查共收到58家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调查表,调查数据显示,企业生产商品有机肥综合成本在400元/吨以下12家,占20.7%,在400-500元/吨之间的37家,占63.8%,在500元/吨以上的9家,占15.5%。平均成本为453.0元/吨(其中供货运输成本50.5元/吨)。
    鉴于多数企业商品有机肥的综合成本450元/吨,并考虑到各企业原料来源、原辅料组成、生产工艺、造粒情况和折旧标准不同,若是以低于此价格参与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中的商品有机肥招投标,多数企业难以获得利润。同时,相关产品中标后,企业在售后服务方面还有一定支出。因此,对投标的商品有机肥企业而言,报价在450元/吨以上才是较为合理的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应用效果也有保障。否则,不仅不利于有机肥产业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对农田增加有机肥投入,提升耕地质量,更不利于有机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如果一味追求低价中标,企业只能降低产品质量和应用效果,甚至采取弄虚作假,通过减少供货数量来维持自身的利益。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项目县(市、区)在商品有机肥招投标过程中以企业产品报价在450元/吨左右为相对合理价格的指导价,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应用效果的前提下,选择质量优、效果好、价格合理的产品应用于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建议各地采用适宜的招标方式,避免价格恶性竞争。
    
    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
    2016年1月25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