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关于开展参展农产品评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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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琼农交组办〔2011〕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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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局,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科、农林)局(农委):
为推动农业企业和产品的品牌建设,加大对优质农产品宣传推广,应参展企业要求,201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组委会决定开展冬交会参展农产品评优活动,设定201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和银奖。现将201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参展农产品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本届农交会评奖的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资格,法人注册地址在海南省内;
(二)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三)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
(四)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五)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
二、申报评奖的农产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必须为本届冬交会参展农产品;
(二)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三)具有在海南省内注册并归申请人所有的产品注册商标;
(四)在海南省内有固定的生产基地;
(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
(六)产品必须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证书之一。
三、有关要求
(一)请于
(二)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产品的评选资格。
(三)本次评奖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优结果将在海南农业信息网和冬交会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公布。
(五)本通知和所有附件均可以从海南农业信息网(http://www.hiagri.gov.cn/sites/MainSite/)下载、浏览。
联系人:刘贤文,联系电话:65381602、13519805240。
传真:65381602,电子邮件:nytjgdw@126.com。
附件:011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产品评优申请表.doc
二○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