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节能灯推广有关问题的函

发布日期:2011-11-15    浏览次数:5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2011年节能灯推广有关问题的函

 琼工信节函〔2011〕811号 

各有关单位:

    2011年财政补贴节能灯推广工作已正式进入推广购买阶段,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 推广对象和数量

节能灯推广对象为居民用户(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和大宗用户(企事业单位、机关等),推广数量为151万只,规格型号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颜色

数量(万只)

供货企业

紧凑型荧光灯

8W

螺旋

接口

白色

145

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

14W

32W

T5直管荧光灯

14W

带支架

白色

5

28W

高压钠灯

150W

不含镇流器和触发器

 

黄色

1

浙江阳光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50W

400W

    二、节能灯销售价格

节能灯销售实行国家、省两级财政补贴,补贴后销售价格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及型号

中标价格(元)

用户类型

国家和省财政补贴后价格(元)

1

紧凑型荧光灯(8W)

7.8

居民用户

2

大宗用户

5

2

紧凑型荧光灯(14W)

8.8

居民用户

2

大宗用户

6

3

紧凑型荧光灯(32W)

28

居民用户

8

大宗用户

19

4

T5直管荧光灯(14W)

22

居民用户

10

大宗用户

15

5

T5直管荧光灯(28W)

42

居民用户

20

大宗用户

29

6

高压钠灯(150W)

38

大宗用户

26

7

高压钠灯(250W)

40

大宗用户

28

8

高压钠灯(400W)

46

大宗用户

32

注:部分市县实行市县财政再补贴政策,补贴后销售价格请咨询具体的节能灯推广服务站。

三、购买办法

(一)居民用户

1.居民用户凭户口本或身份证购买节能灯,每个户口本或身份证购买的节能灯数量不超过10只,规格型号不限。

2.节能灯推广开始后,居民用户可携户口本或身份证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填写《居民用户购买登记表》,现场付款并取灯。

3.节能灯推广开始后,企事业单位、机关、小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可对本单位职工、本小区住户购买节能灯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居民用户购买登记汇总表(推广站、集体团购)》,并加盖申购单位印章后,派代表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现场付款并取灯。

(二)大宗用户

每个大宗用户购买数量不低于100只,规格型号不限。

1.节能灯推广开始后,大宗用户可到设在市县城区的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填写《大宗用户申购表》、《节能灯大宗用户申购合同》,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携带《大宗用户申购表》、《节能灯大宗用户申购合同》到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办理付款手续,现场取灯。推广企业开具销售发票。

2.电话预约申购。大宗用户也可通过电话预约的形式进行购买,由推广企业或节能灯推广服务站上门办理购灯服务。

四、推广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五、其它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购买,并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分别组织宾馆酒店、院校、医院、超市、商场、企事业等单位和职工购买(购买办法及登记表格可登陆省工信厅网站iitb.hainan.gov.cn查询下载)。

 

附件:2011年节能灯推广服务站一览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海德信张雪峰、工信厅节能处;联系电话:13697565040、65238381)


2011年节能灯推广服务站一览表(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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