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5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鄂环发[2013]14号

关于2012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目标责任制

考核优胜单位的通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2012年,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环境监察机构在省环保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强化污染减排现场核查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顺利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为激励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进一步做好环境监察工作,根据《湖北省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省环保厅对全省2012年度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黄石市环境监察支队、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荆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咸宁市环境监察支队等7个单位获得“2012年度全省环境监察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称号。

  希望通报的优胜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全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要以优胜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为我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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