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国税函[2004]335号 2004-03-08国家税务总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省《关于血液制品增值税政策的请示》(琼国税发〔2003〕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人体血液不属于购进免税农产品,也不得比照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三月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