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组织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2009年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的通知”(内科发新字〔2012〕13号)相关要求,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第二批申请认定及复审的30家企业进行了初审和专项审计。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0月23日对通过初审和专项审计的26家(新认定15家,复审11家)企业进行专家评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23日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见附件);先到企业,请按顺序到510会议室等候。
二、评审会议日程
参评企业按会议日程要求(见附件),严格掌握自评情况说明和答疑的时间,每家企业自评情况说明时间为10分钟,答疑时间为15分钟。
三、评审材料要求
目前网络申报材料已全部退回,请相关企业按照初审时提出的修改要求、专项审计报告的客观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并按照如下要求于专家评审会时提供材料:
1. 修改后的初审材料(一式8份);
2. 附有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初审材料(一式2份)。
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应按照专项审计报告的客观结果、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自治区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书面申报材料)。评审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网络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之内将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交至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同时提交电子版光盘。
正式申报材料中的附件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编制要求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1. 内蒙古自治区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内蒙古科技大厦6楼,邮编:010020
联系人: 赵英、图雅
联系电话:0471-6280161
网络申报联系方式:赵松波,0471-6667441
2.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1号1503、1504房间,邮编:010010
联系人: 包安、吴光华
联系电话:0471-6921193、6282157
附件:1. 201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会议日程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正式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