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规划》

发布日期:2006-09-22    浏览次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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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规划》的亮点

  《专项规划》是建立在大量专业人员经过课题研究、思路形成、规划起草和成形,广泛征求意见和《实施意见》后完成,并提交省委讨论审议通过,前后历时1年多。

  《专项规划》既联系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际,又具有明显的“个性”,是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体现。这个“个性”就是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以求全面提升福建产业素质与综合竞争力,开创闽台经贸合作的新局面。

  视野更加开阔,对闽台产业合作更有自信。《专项规划》把握国家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和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的机遇,以战略规划先行,明确提出了今后五年乃至十年时期内闽台工业产业与支援性服务业依各自比较利益优势加强区域合作的主要任务,并指明了奋斗的目标和前进的航向。

  《实施意见》直接到位。《专项规划》在宏观指导的同时,配套出台微观指导的《实施意见》,使规划的落实有了“抓手”。通过区域优惠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十七条举措,建立一种利益导向的市场机制以吸引台湾企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成为充满活力的台商聚集地和投资环境优良的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以“海西”为出发点,谋划两岸新思路

  如何发挥福建独特的对台优势,已引起举国上下广泛的研究和高度的重视。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把“海峡西岸”作为“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的重要战略举措”首次被列入其中。对福建扩大对台经贸与人员往来寄予更大的期望,提出更高的要求。

  《专项规划》就是以“海峡西岸”全局的战略思维为出发点,谋划两岸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体现了对区域经济发展规律认识上的深化。

  第一,顺应新形势,创出新特色,续写“特”字历史。福建今日经济格局与产业规模的形成,主要得益于侨、台、港商的投资热潮驱动,大规模的建设项目迅速改变原有的城市格局,也就是说“特殊政策”与“优惠措施”催生了福建特殊的经济活力。

  《专项规划》的指导思想就明确强调,充分发挥闽台的“五缘”优势,努力拓展“六求”作为,坚持“同等优先、适度放宽”的原则,通过《实施意见》中的功能性激励措施、税收优惠措施、项目对接、企业对接、行业及协会协调等机制来落实对台商的“特殊”与“优惠”政策,实现在政府指导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创建闽台产业分工合作体系,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二,坚持突出闽台产业对接的重点与方向。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和产业的发展潜力,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闽台产业对接上充分体现突出重点,相信会引起台湾产业界的关注与呼应。规划中的制造产业对接,涉及信息、机械、石化、纺织、食品、冶金、建材以及高新技术等八大行业,其范围广泛、内容丰富、措施具体,合作前景十分广阔;规划还抓住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台商新一波投资热点的契机,提出闽台物流业与金融业等生产型服务业对接的重点与方向,为发展仓储、运输、包装、营销、金融、保险、会计、咨询等方面的台湾企业带来极大的商机。

  第三,建立起闽台企业之间紧密联系、直接合作的平台与长效机制。一是积极推进项目对接。制定《闽台产业对接指导目录》,建立对接项目审批的“绿色通道”,引导并鼓励闽台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合作、兼并、策略联盟等形式,实现项目对接。二是继续通过海交会、台交会、花博会、旅博会、纺博会、鞋博会等经贸洽谈活动,以及“6·18”等各类经济文化合作交流的重要载体,推动闽台产业对接朝专业化、高科技方向发展。三是充分发挥企业的对接主体作用,着力推进重点行业与台湾制造业及服务业的百强直接对接,带动上中下游产业链的聚集。四是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的桥梁作用,建立起闽台产业对接的中介平台与交流协作机制。五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对接环境,尤其是注重投资软环境的建设。

  第四,体现政府在闽台产业对接中的服务功能。一是由各级各有关部门建立产业项目对接的推介机制,广泛宣传《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接的行业与方向重点、保障的政策措施及福建的投资环境。二是规范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对接项目的实施。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对接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工作。四是加强台商权益保护,尤其是突出产业对接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开创闽台产业合作新局面

  “十一五”期间,福建要充分利用两岸关系新形势,从两岸区域经济整合的高度,努力构建闽台经贸合作新模式,力争闽台经贸合作体制和机制有新的突破。

  闽台农业合作潜力巨大,“十一五”期间发展前景看好。覆盖全省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目标,是建成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台湾农业外移的吸纳基地、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基地;构筑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台湾农业生产要素引进的平台和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等。期间,闽台农业合作可朝生产、加工、市场营销、科技教育与信息合作、人力资源交流、休闲观光农业、农居环境建设七个领域拓展;促进两地农业合作朝高新技术、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服务、土地成片开发和整体配套服务方向发展;并积极推进台商农业投资由福建沿海向山区延伸,加大内陆山区农业利用台资的力度。

  工业合作仍是闽台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在《专项规划》指导下,立足产业比较优势,挖掘产业发展潜力,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为载体,全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海峡两岸产业分工协作体系,构建对接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一方面按照上、下游延伸与配套发展思路,通过台商投资项目带来先进的技术、现代管理经验与国际营销通道,在促进福建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技术升级、扩大出口创汇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台商的产业链群聚效应,达到以下功效:一是促进福建企业成为台资企业的协作厂,提供配件及原料;二是盘活闲置资源,使一些土地、厂房和设施的存量得到有效的利用;三是通过技术与资讯的交流,带动一批民营企业家崛起;四是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

  吸引台湾服务业落地的先试先行。争取在开放服务业市场准入,实现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在直接贸易、直接通汇、人员直接往来等方面率先突破。在目前情况下,注重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地区海上直接往来潜在的“扩大空间”与“延伸能量”:一是与澎湖的海上直接往来;二是拓展台商利用“小三通”中转货物;三是促进台湾当局开放本岛居民通过“小三通”往返两岸;四是允许大陆观光团通过“小三通”入岛;五是扩大与金、马、澎地方的经济合作,使这些地区成为两岸全面直接“三通”的试验区。

  探索构建闽台经济合作机制。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主要包括合作模式与协商机制两个方面,前者是一种合作架构,是制度性的安排,比如说优惠贸易安排,类似的CEPA,所谓的自由贸易区或共同市场等;而后者是指非政府或非正式的组织形成定期的交流模式,是一种沟通的保障。就当前两岸关系来看,欲建立两岸经济合作制度性的安排仍有困难,但随着区域产业整合的加速,就需要相互间运行机制的衔接。就经贸合作机制而言,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积极发挥“政策试验”的功能,在合作机制创建方面取得经验再向各地推广;二是两岸间的政策互动与协调。目前,两岸正在探索政党对话的机制,必将促进半官方或官方的对话与沟通。福建应抓住机遇,扩大闽台之间行业协会、民间组织及地方政府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起从民间、行业中介组织到地方政府的对话渠道,寻求两地政策与管理协调机制的突破,进一步推动两地更紧密经济关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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