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6]29号)部署,为切实组织好有关国家科技计划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省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各项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3),加强管理和协调,严格把关,杜绝各计划间重复申报,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2、从2006年起,国家科技计划将统一通过科技部“一站式”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科技部申报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文件和申报书格式可从科技部申报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或各相关计划网站下载。
3、请各有关单位于2006年3月6日前按各计划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相应电子数据报送我厅相关处室。因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汇总上报,故逾期不予受理。
4、请各处室将上报科技部的申请项目材料在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中备案。
附件1. 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 2006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3. 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1.
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总体要求
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要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星火富民主题、突出市场导向、遵循循环经济理念选择和确定项目。编制项目计划要有利于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民科技致富的能力;有利于引导各类农村专业经济技术合作组织的发展,促进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有利于集成资源,突出重点,提高星火科技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优先技术领域
1.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
2.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
3.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的综合技术;
4.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
5.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
6.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
7.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
8.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
9.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
10.有利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技术。
三、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
4.跨区域的项目,多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四、关于重点项目
(一)支持范围
1.重点支持国家星火产业带中有利于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的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或产业集群,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2.有利于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按照“四化五结合”的要求,通过实施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引导星火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的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大学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示范,探索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3.星火110科技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强化机制创新,整合区域农村科技信息数据资源并实现共享,加强星火110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依托该系统开展科技服务。
4.星火科技培训项目。支持深入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培训一批农村科技带头人和农村劳动者,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致富能力。
5.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重点支持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试点一年以上的省份,加强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特派员能力素质培训和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的环境建设等。
(二)重点项目申报限项
1、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项目:由国家级星火产业带所在的泉州、三明、南平3个设区市科技局各申报1个项目。
2、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我省已被批准的国家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单位(含星火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等)凡未获得科技部立项资金支持的各申报1个项目。
3、星火科技培训项目:选择1家国家级星火学校牵头申报。
4、星火110科技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我厅牵头组织申报。
5、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已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南平、宁德、龙岩、漳州4个设区市科技局各申报1个项目。
五、组织申报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从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 cn)下载《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填报一式3份,附上软盘一式1份逐级申报,申报重点项目的还须填写《星火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直接下载其中的“星火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06年版”安装使用。
2、申报时间: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于2006年3月6日前将审查并签章后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厅星火办。逾期不再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晓 电话:0591—87884327
郑昭 电话:0591—87881497
报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星火办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2.
2006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及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做好本市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积极组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特别是拟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但未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企业。
二、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按照组织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可从http://program.most.gov.cn下载),认真组织并遴选项目,分类申报2006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
三、注意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佐证材料等项目申报材料是专家评审认定的唯一依据,因此,保证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至关重要。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申请报告)中的内容要按写作提纲要求阐述充分。务必提供申报项目关键的佐证材料,如说明项目技术知识产权材料、特殊行业许可证、项目技术成熟的相关证明材料(成果鉴定、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详见各申报软件,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由各申报单位根据具体建设情况组织编写。
四、申报材料应按申报书、申报材料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佐证材料的先后顺序,用A4规格纸,普通订书钉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软盘一份,于2006年3月6日前报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因要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统一进行评审并汇总后上报,故对逾期申报的项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颖
联系电话:0591-87881686,87881523
报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高新处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信箱:wy@mail.si.net.cn
附件3.
2006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重点
2006年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的新产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环境保护具有明显贡献、在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方面开辟新渠道、属于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
二、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科技局和省直厅局科技处认真学习《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2006)》要求,负责组织本地区、部门的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于2006年3月6日前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过期不予受理。
2.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
3.申报表电子版数据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6版)》(简称申报软件)录入、汇总,经校对确认录入数据无误后,按规定格式(*.ZIP)导出数据。
4.全套书面申报材料须按指南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包含:
(1)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
纸质申报表必须用申报软件录入和打印(A4纸),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
(2)必备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3)辅助附加材料(可提交复印件)
为了对申报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内容做进一步阐述,帮助评估机构(咨询专家)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酌情提交下列材料:
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同时提交电子版数据):简述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说明)材料;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
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用户使用意见(报告);
其它相关材料(如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申报单位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产品图片和照片等)。
5.申报软件及《申报指南(2006)》等相关文件可在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www.chinanp.gov.cn )下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弥凯 电话:0591-87881089
徐巧英 电话:0591-87882969
报送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厅计划处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信箱:jihua@mail.si.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