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发布日期:2011-03-15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商务局、财政局,洋浦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的部署与《海南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琼商务运[2009]87号)要求,现就上报2011年度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2011年度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计划的动员与组织上报工作,把本市县市场条件好,资金有保证,业主积极性高的市场列入本年度的升级改造计划。
  
  二、2010年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但未通过达标复查的市场,一并列入2011年度市场升级改造计划。
  
  三、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提出本市县2011年度的市场改造计划,须上报市、县政府审批后方可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四、各市县商务、财政部门应于2011年3月15日前,将本市县2011年度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计划一式两份分别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逾期自负。


  联系人:冯大德 65352850 李元栋 68531765




 

                          二O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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