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告
根据《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文件精神,我厅负责海南省信息产业和行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为做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即日起我厅将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投诉受理办法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2004年第11号令)执行。
受理投诉机构: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电话:0898-65344274,
传 真:0898-65355654
Email:tjc@hainan.gov.cn
通信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七月十六日注:财政部门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海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通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器材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依据《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