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园区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8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指示,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率先在环首都地区创建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示范带动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我厅计划启动现代农业园区创建认定,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园区调查摸底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统计调查工作,重点摸清本辖区内现有的、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并填写本文件附表(见附件)。

  二、各地上报的现代农业园区必须以从事种植(含林果、花卉)、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经营活动为主,园区农业特色鲜明突出,园区自有面积应在1000亩以上。

  三、各地上报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应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投资主体明确,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当地农业生产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四、各地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撰写本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报告,连同附表以及本市现代农业园区主管部门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名单、电话、邮箱一并上报。

  启动并推进全省国家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是实现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相关材料务必于5月1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计财处。联系人:陈彦军、刘志刚,联系电话:0311-86684324(传真)、86684950,邮箱:nytjcc@126.com。

附件:河北省现代农业园区调查情况表.xls

 

        河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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