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质监字〔2015〕25号
山东省农业厅
转发农业部等六部门《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
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农质发〔2015〕4号),转发给你们。
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5〕22号),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信息。
山东省农业厅
2015年4月27日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