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工业设计大奖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5    浏览次数:5

 

各市经信委(副秘书长单位),各会员,有关单位:

 

  为展示我省工业设计成果,培育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增长点,树立“山东设计”形象,打造山东品牌,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4年“山东设计”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山东省工业设计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奖赛主题:“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品牌”。

  树立“山东设计”形象,打造山东品牌,积极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化、设计人才职业化和设计成果市场化”,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山东设计、山东标准”转变。

  二、活动内容:大奖赛评选颁奖、大奖赛主题论坛、山东省优秀工业设计成果展。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二)联办单位:齐鲁晚报

  (三)协办单位:(拟邀请)

  (四)支持单位:(拟邀请)

  四、奖项设置

  (一)本届山东省工业设计大奖赛设综合奖和专项奖。分别为:“金奖”6个、“银奖”12个、“优秀奖”100个、“提名奖”若干;“最佳功能创新奖”1个(十佳10个)、“最佳科技应用奖”1个(十佳10个)、“最佳环境健康奖”1个(十佳10个)、“最佳文化创意奖”1个(十佳10个)、“最佳外观设计奖”1个(十佳10个)。

  (二)根据参赛产品所涉及的十一类参赛行业和报名情况,分行业评出行业综合奖(一等奖、二等奖各一个)。

  (三)为保证奖项质量和水平,各类奖项可空缺。在获奖作者中奖励一批工业设计优秀人才。

  五、参赛范围及要求

  (一)参赛产品(作品)分为电子信息产品、纺织服装、食品及食品包装、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医疗保健用品、运动休闲用品、办公用品、儿童用品、轻便交通运输工具及机械装备类等十一类。

  (二)参赛产品(作品)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参赛产品(作品)未获得过国内类似工业设计大奖赛奖项。

  (四)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2012年4月1日后上市)的产品;申报创意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五)申报主体为参赛产品(作品)的制造企业或设计单位或自然人。

  (六)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七)同一件产品(作品)原则上只能由一个主体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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