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2012年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7    浏览次数:7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

推荐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市(州)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2012年,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为害加重,玉米二代粘虫、马铃薯晚疫病大面积暴发流行,小麦条锈病在局部偏重发生,苹果蠹蛾疫情扩散形势依然艰巨,对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和特色产业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面对重大病虫疫情发生危害严峻的形势和防控工作面临的巨大压力,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安排下,各级植保植检部门及植保技术干部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全力开展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治,打赢了苹果蠹蛾疫情、小麦条锈病、二代粘虫、马铃薯晚疫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攻坚战,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实现了大灾之年不减产的目标,为确保全省粮食稳定增产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一批认真负责、真抓实干、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了充分肯定他们的成绩,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我厅决定对植保植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全省14个市(州)及其所辖农业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或农技中心(站)中推荐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37个,其中县级28个,市级8个,省级1个。先进工作者97名,其中县级78名,市级14名,省级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积极推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的执法规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执法工作。

  3、植保植检工作机制健全,在植保植检工作经费使用、防控物资管理、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建设、植保宣传培训等方面到位,有效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并取得成效。

  4、在玉米二代粘虫、马铃薯晚疫病、小麦条锈病、苹果蠹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效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的发生危害,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植保事业和本职工作,积极宣传“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认真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2、长期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新农药试验示范及农药管理等工作,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的时间在6个月以上。

  3、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善于解决生产上的技术难题。在应对重大农作物病虫疫情灾害时能够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受到群众好评。

  4、没有违反国家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荐,市级先进集体由省上推荐,县级先进集体由市(州)推荐。市、县级先进工作者由所在单位推荐,市(州)会议研究决定后上报。

  (二)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由所在单位写出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和《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先进工作者需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当地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

  (三)请于2013年1月9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二份盖章)报送至省植保植检站,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通知及附件电子版请从甘肃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目)下载。

  联 系 人:杨召民

  电话:0931-8653676 传真:0931-8665155

  Email:gszbzbgs@163.com

  地址:兰州市嘉峪关西路708号

  邮 编:730020

  附件: 1、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doc

                   2、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doc

                   3、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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