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优秀单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皖发改明电 [2012]102号)精神,在各单位申报推荐基础上,通过指标量化打分和投票推荐,并经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合肥市发展改革委等43个单位为“2012年度全省发展改革工作优秀单位”,现予以公示: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
淮北市发展改革委
亳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六安市发展改革委
马鞍山市发展改革委
芜湖市发展改革委
宣城市发展改革委
广德县发展改革委
肥西县发展改革委
长丰县发展改革委
蜀山区发展改革统计局
烈山区经济发展改革委
谯城区发展改革委
灵璧县发展改革委
埇桥区发展改革委
五河县发展改革委
蚌山区经济发展改革委
阜南县发展改革委
颍上县发展改革委
临泉县发展改革委
潘集区发展改革委
田家庵区发展改革委
天长市发展改革委
南谯区发展改革信息化委
来安县发展改革委
舒城县发展改革委
裕安区发展改革委
和县发展改革委
含山县发展改革委
芜湖县发展改革委
繁昌县发展改革委
弋江区经济发展改革委
宣州区发展改革委
宁国市发展改革委
铜陵县发展改革委
东至县发展改革委
岳西县发展改革委
桐城市发展改革委
望江县发展改革委
屯溪区发展改革委
黄山区发展改革委
歙县发展改革委
如对以上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人事教育处或监察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2601418,62601478。
省发展改革委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