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30    浏览次数:4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加强对我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管理,根据《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工作方案》(鲁经信改字〔2013〕300号)要求,省经信委对2010年度34家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了复核。经组织专家审核,其中33家示范基地合格,1家示范基地限期整改。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要结合本次复核,认真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改进日常管理工作,加快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水平。要定期对本地区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基地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编制、发布示范基地创建发展报告,协调解决基地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示范基地发展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二)加大示范基地科技创新投入。要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基地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增强核心竞争能力。要突出特色发展,集中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自主品牌。

  (三)抓好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要结合基地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技术中心或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示范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对区域和行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加大对示范基地的扶持力度。要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扶持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示范基地产业改造提升、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公共服务。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示范基地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促进示范基地建设取得较快进展。

  附件:2010年度山东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复核情况表[点击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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