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湖北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实施规划》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6

  根据省商务厅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省商务厅就编制《湖北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实施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编制单位投标。

  一、项目名称

  编制《湖北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实施规划》

  二、采购预算

  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2.9万元人民币(超过预算的投标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

  编制《湖北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实施规划》文本。包括:湖北商贸流通业发展现状。湖北长江中游商务功能定位。规划传统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大型零售网点、批发市场、物流节点、生活服务网点等。规划新型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的布局。主要是规划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型商贸流通模式的空间布局。规划省内重点节点城市的定位。明确省内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和其它节点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引导省内城市之间的商业协调联动发展。规划省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省内商品流通、仓储物流、生活服务、市场监测、商务信用等方面的信息共享。规划时间从2016年到2020年。半年内,完成规划文本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编制单位资质要求

  (一)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

  规定。

  (二) 熟悉国家和省国内贸易流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方面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 具有丰富的商贸流通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方面的

  理论基础,熟悉我省和国内外商贸流通业发展情况。

  (四) 具有熟悉商贸流通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

  团队。

  (五) 具有编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方面的经验及

  成果。

  (六)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五、提交材料要求

  有意参与投标的编制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质情况。包括:编制单位的基本情况、编制课题组组成情况、编制课题组负责人个人情况、编制课题组主要成员个人情况。

  (二)主要研究成果。

  (三)编制工作方案。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编制单位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所有文件包装好并进行密封,于2015年10月29日下午17时前邮寄或送达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采购人不接受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资料。

  六、评审办法

  按照省商务厅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由省商务厅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确定编制单位。

     

  联系人:朱雁   周志勇

  单 位:湖北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603室

  邮 编:430015

  电 话:027-8578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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