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鲁经信装字〔2010〕561号)要求,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东营市为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齐河县等13家单位为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现将第三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工作,抓好指导和服务,及时跟踪了解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并认真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第三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名单 【点击请下载】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