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请组织推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5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发改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工作,国家拟近期开展第5批高效电机推广目录评审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23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设区市发改委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通知内容及推广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申报,并于10月8日前将推荐函和企业推广材料报送至我们。

  联系方式:

  省发改委环资处 方 欣 刘建军0791-86226155

  省财政厅经建处 王 强 蔡建成0791-87287594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2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经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机推广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拟于近期开展第5批高效电机推广目录评审工作。现请你们组织推荐高效节能电机推目录。

  高效电机的产品范围、推广产品及企业条件应满足《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3]232号)要求。低压三相异步电机的能源效率需达到《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12)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水平。

  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财建[2010]232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1年高效电机推广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62号)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高效电机产品,并按照要求审核、上报相关申报材料,于2013年10月11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电子版需刻制光盘)各1套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

  联系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岩金明红( 010)68505844/5589

  传真: (010) 6850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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