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12〕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近期,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拟推荐表彰一等奖113项,二等奖121项,三等奖123项。根据省政府令第292号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2012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授予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提出,写明成果名称和异议内容。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
联系电话:027-87328172;来信请寄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拟授予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项目名单
第七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