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关于做好2013—2014年仓储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0    浏览次数:4

皖商明电〔2013〕12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落实《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717号)》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仓储业统计工作,现将《关于转发做好2013—2014年仓储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司函〔2013〕14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对本市涉及的仓储业典型企业库进行优化调整,在保证本市仓储业典型企业数量的基础上剔除不合格企业,添加优质企业。同时,充分研究理解新的仓储业企业报表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做好按时保质组织企业报送数据的工作准备。

  请于9月20 日完成企业名单优化扩容工作并报送至省商务厅流通处。

  联系人:汪婧、李园;联系电话:63540218、63540198。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3--2014年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9月6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