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及各有关单位:
《甘肃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甘科成〔2014〕2号)已经发布实施,为更好地落实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规范全省科技成果管理工作,保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更好地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省科技厅将举办一期全省科技成果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我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的有关政策。
2.讲解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成果登记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会议形式
视频会议
三、会议时间
四、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省科技厅二楼会议室,兰州市分会场设在省计算中心5楼会议室,其他各市(州)设分会场。
五、参加培训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
省科技厅机关全体干部,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和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的工作人员。
兰州市分会场参加人员:
1.兰州市科技局分管领导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人员各1名。
2.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分管领导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人员各1名。
3.在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处分管领导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人员各1名。
4.部分企业及中央在甘单位分管科技成果管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1名。
各市(州)分会场参会人员:
各市(州)科技局分管领导和科技成果登记管理人员;并组织所在地高校、科研院所和规模以上企业分管科技成果管理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
六、其他要求
1.主会场及兰州市分会场的参会人员和视频会议地点由省科技厅负责。
2.各市(州)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落实分会场视频会议地点和视频会议技术服务人员。
3.请各市(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提前做好视频会议设备调试以保证会议顺利进行。
4.开机调试时间:
5.请各市(州)科技局于
联 系 人:康 鹏
联系电话:0931-8877329
传 真:0931-8877329、8833100
邮 箱:kp1210@126.com
视频系统技术服务:张其斌 13919273948
附件:1. 培训人员回执
2.视频会议技术服务人员回执
甘肃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