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2    浏览次数:6

九江、新余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247号)要求,2013年我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30万千瓦。为落实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照省政府要求,现将2013年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下达给你们,有关设区市发改委和单位要按照国家进一步明确的拆除小火电机组标准,采取综合措施,确保11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有关设区市发改委要做好督促、协调、配合工作,我局将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附件:1.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2013年8月7日

  

  附件1 2013年全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淘汰小火电机组编号

容量

九江市

 

 

1

国电九江发电厂

#154

20万千瓦

新余市

 

 

1

江西分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

1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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