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76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3064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3700万元,地方投资36947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支持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内231.41万农村居民(比照西部政策133万人),45.5万农村学校师生(比照西部政策3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09]2248)等有关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13年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2.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在严把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重视水厂环境整治、厂容厂貌和水质日常检测能力建设。要严格按照投资计划进行工程建设,严禁未履行相关手续,拆分或调整项目。
3.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专户存储,专帐管理,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批安排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均为管网延伸工程,要将用于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的投资,列入所属工程项目资金一并管理。本批安排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配水管网等,不包括农村学校校内供水设施建设,校内设施投资不足部分由地方从教育建设等其他渠道及解决。
4.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加强供水水源地的保护,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建立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和保证工程运行的水价机制,确保工程长效运行和群众长期受益。
5.要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信息。必须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主要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实施情况真实可靠。
附件:1.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明细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
2013年7月31日
附件:2013年农饮计划(终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