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驻赣单位和省属经济组织,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明确各环节法律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修订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等文书的通知》(ZW-JB-2013-03)要求,省安监局对《江西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实施办法》中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等3种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以从省安监局网站办事指南中下载),自2013年10月1日起使用。
修订文书附件.doc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