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水利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317号),现将峡江水利枢纽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计划安排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按照经省政府同意的《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中央资金下达至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其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
三、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度,要按照要求及时将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进度报送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附件:峡江水利枢纽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
2013年8月6日
附件:峡江2013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