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5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

  为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265号)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17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共涉及全省54个县(市、区)的631个乡镇农技站建设,其中新建320个,改扩建311个,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认真编制,于2013年9月15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审批,批复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备案。未经批复不得开工建设。

  二、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各地要严格遵循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四制”;并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如期完成。项目验收按照省发改委、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农经字[2011]2814号)要求,由市发改委、市农业局负责组织验收,省发改委、省农业厅将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同时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四、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发改、农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按有关要求每季度末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厅。

  附件:江西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农业厅

 2013年8月4日

  附件:江西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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