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9

财会〔2013〕1271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13〕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实现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财政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市要加强对县、区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科学设置基层会计管理机构,完善会计管理职能,提高基层会计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务实统筹推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县、区要找准当地会计管理的特点、优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选好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切入点,做到每年有抓手、有亮点。创新管理思路,大胆实践、主动作为,促进本地区会计管理做出特色。

  (三)依法管理,健全机制。强化依法管理理念,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基层会计管理依法有序运行。

  三、工作目标

  会计管理人员素质全面提升。加强对基层会计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力度,切实提高其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高。强化会计基础性工作,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规范基层单位会计工作,会计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会计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加强基层会计队伍建设,形成以初、中级会计人才为基础,高级会计人才为核心的会计人才队伍;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本地区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普遍增强。

  代理记账机构健康发展。严格行政审批,加强审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规范会计服务市场,探索建立政府扶持代理记账机构加快发展政策措施。

  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有力提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全面实施,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

  四、主要任务

  我省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在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信息化建设、会计执法检查、会计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会计信息质量不高、会计人员无证上岗、会计中介市场较为混乱等问题。为此,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会计宣传工作,营造会计管理良好氛围

  市、县应加大会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宣传读本、开展“宣传月”活动、举办知识竞赛、组织征文等有效方式和方法,积极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杂志等媒体,大力宣传《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宣传推广基层会计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市、县应重视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检查制度,推进中小企业等基层单位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开展本地区会计基础规范化的检查考核,扩大会计基础工作影响,引导各类单位和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会计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不断提高本地区基层单位的会计信息质量。

  (三)构建会计人才队伍,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市、县应创新工作手段和途径,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会计人员素质。结合我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培养规划,建立本地区会计人才库,打造以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及会计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市、县会计人才队伍;提供会计从业人员资格查询平台;不断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建立会计人员档案信息;落实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相关工作,逐步开展无纸化考试,不断提高本地区考试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采取以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的教育方式,建立分类管理、分层培训、考培分离的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健全会计人员奖励机制。

  (四)规范会计服务市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

  市、县应结合贯彻落实我省《关于规范全省代理记账机构的通知》(财会[2013]66号)精神,优化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流程,引导代理记账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建立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制度,财政、工商、税务联合检查工作制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代理记账机构退出机制等制度规范代理记账行为;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推动小微企业等小型经济组织购买会计服务时,优先选聘代理记账机构,促进代理记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规范农村财务会计管理

  市、县应健全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结合地方实际、创新开展农村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加大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有关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抓好农村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推行农村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会计核算,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完善村级委托代理服务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村级财务实行全面审计,抓好对村干部的离任审计,保障村级资金的安全运行。

  (六)培养会计管理队伍,提高服务发展能力

  市、县应加强会计管理机构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法制观念强、专业技术精、工作作风硬的会计管理干部队伍;注重会计管理队伍的培养,通过学习、培训、调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会计管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会计管理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率,努力实现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五、工作步骤

  1.调查研究阶段(2013年8月31日-2013年9月30日)。谋事之基在于调查研究。各地应对本地区的会计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会计工作现状,剖析突出问题及成因,明确会计管理工作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2.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0月1日-2014年6月30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成立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指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市于2013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财政厅备案。三是出台配套措施。研究出台与《实施方案》有关的配套措施,促进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做出成效。各市于2014年6月底前形成本地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书面总结报省财政厅。

  3.工作考核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8月31日)。省财政厅将采取书面汇总、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情况进行考核。

  4.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10月31日)。省财政厅将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和成效,形成安徽省贯彻《指导意见》专题情况报告。

  财政部《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各地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将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持续抓实、抓好,促进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7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