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下达2013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142号),现将我省2013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730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610万元,地方投资10698万元)下达给你们,项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部门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内容和标准,抓紧落实各项建设任务,加快工程建设,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央投资全部用于直接关系水库(闸)工程安全运行的主体工程,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新建、扩建管理设施、购买车辆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原则上不得新增永久占地和移民。
2.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3.请各设区市发改委、水利(水务)局每月30日前,将计划执行进展情况报省发改委、水利厅。
附件:2013年大中型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
2013年7月23日
附件:江西-病险.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