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9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3〕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综[2013]85号.t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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