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价管〔2015〕24号
有关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水务局、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水务局),上海城投水务(集团):
《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已经2015年8月11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69次主任办公会议同意,现予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供水成本公开实施意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水务局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