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商办财函〔2013〕247号
省进出口商会,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精神,结合2013年全省出口信用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宣讲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83号文实施意见,解读2013年外贸促进政策,宣传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知识及2013年推动小微企业统保新举措,介绍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业务,提高进出口企业市场开拓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发展能力,省商务厅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省中信保”)商定,于近期在全省分片举办外贸促进政策及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1.9月上中旬,每场培训班时间1天。
2.参加人员为进出口企业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业务经理等1-2人。特别要安排小微出口企业参加。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宣讲我省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83号文实施意见;
2.解读2013年国家、省、市、县外贸促进政策;
3.讲解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基本知识;
4.介绍2013年推动小微企业统保新举措;
5.介绍出口信用险保单融资等支持企业融资业务;
6.介绍中小进出口企业专项贷款、统借统还贷款业务省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
三、培训班主讲单位
1.省、市商务部门;
2.省、市财政部门;
3.省中信保;
4.商业银行。
四、各片培训班举办地及参加市
第1片:芜湖市、宣城市、马鞍山市;
第2片:铜陵市、池州市、黄山市;
第3片:滁州市、巢湖市(现);
第4片:阜阳市、亳州市;
第5片:六安市、安庆市;
第6片:蚌埠市、淮南市;
第7片:淮北市、宿州市。
合肥市因此前已在各区单独举办培训班,此次暂不安排;各片列第一位的市为本片培训班举办地,各县(市)可以按照就近的原则,组织本辖区企业参加其它片的培训班。
五、培训班组织
1.各片培训班事宜由举办地的市商务局与省中信保、省进出口商会商定。省进出口商会牵头办理,市商务局、省中信保协助安排。
2.培训资料由授课单位提供,由省进出口商会负责印制。
3.参加培训企业及人员由各市商务局为主落实,省进出口商会、省中信保协助。
4.本次培训班不收费用,安排中午工作餐,不安排住宿。
省商务厅联系人:张毅,电话:63540057;省中信保联系人:王鹏,电话:62681855;省进出口商会联系人:钟建芬,电话:62614642。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