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有关通知精神,国家计划今年继续在我省实施一批林业重点工程,包括长(珠)防林、退耕还林、林业血防等营造林重点工程。为做好建设计划提报工作,保证营造林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防护林工程(包括长防林和珠防林)。珠防林实施范围为全南、龙南、定南、寻乌、安远等5县;长防林实施范围为珠防林以外的其它各县(市、区)。申报的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其中,人工造林对象为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的对象为郁闭度0.5以下的低效林地,或经封育可望增加森林覆盖率的无林地和疏林地。
2.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全省,申报的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其中,人工造林对象为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对象为郁闭度0.2以下的疏林地或无林地。
3.林业血防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南昌高新开发区、瑞昌市、永修县、星子县、都昌县、彭泽县、九江县、德安县、湖口县、九江开发区、共青城市、武宁县、浔阳区、庐山区、余干县、鄱阳县、上饶县、玉山县、信州区、德兴市、万年县、婺源县、广丰县、丰城市、高安县、上高县、奉新县、余江县、贵溪市、上犹县、吉水县、万安县、泰和县、昌江区、浮粱县等39个林业血防工程规划县(市、区)。申报的建设内容为人工造林,造林地类为现有或历史曾有钉螺分布区及其周边区域。
二、项目提报原则
1.各地提报的建设内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落实了经营主体;落实了建设地块;人工造林的树种必须为乔木(含油茶),蚕桑、龙脑樟等需经常平茬作业的树种原则上不列入;能在201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造林地块连续成片面积不小于1亩(如果是林带,要求林带行数在两行及两行以上且行距不超过4米、连续面积不小于1亩)。
2.以下建设内容优先提报:一是湖洲滩地、空闲隙地等平原造林;二是严重污染地区造林和封山育林;三是已经落实了市县配套资金;四是连续成片面积超过100亩的造林或超过300亩的封山育林;五是经营主体为造林大户、林业合作社和国有林场;六是造林树种为珍贵乡土树种、速生丰产用材林造林树种;七是营造针阔混交林或生物防火林带。
以下建设内容禁止提报:零星四旁造林;灌木造林;已经列入其它国家投入的营造林工程项目。
3.以下县(市、区)优先提报:一是实行了全封山育林和半封山育林;二是经国家或省级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好;三是实行秋季验收报账制兑现中央财政资金。
以下县(市、区)原则上不提报:以前年度工程建设任务未完成;国家或省级检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4.各县(市、区)重点提报1项营造林工程,提报总工程类别数不得突破2项。
三、补助标准
林业重点营造林工程实行中央定额补助,其中:人工造林中央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中央每亩补助70元。
四、提报要求
1.所提报任务要分工程落实到乡(镇、场)并在提报表中列出主要经营主体。
2.各设区市发改委、林业局要抓紧组织开展任务提报工作,并于7月30日前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林业厅。实行全封山育林和半封山育林的县(市、区),请同时附上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文件。
联系人:江东灿,0791-86280054,njc@jxdpc.gov.cn;
俞长好,0791-85269332,jxslytjcc@163.com。
附件:江西省2013年度营造林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提报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提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