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发改环资〔2015〕121号
各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燃煤消费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已报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7月30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