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电力、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参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13年7月5日
江西省电力、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67号)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从6月至9月底,在全省电力、天然气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关于部门专项检查的责任分工,省发改委负责电力、天然气管道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中央领导、省领导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的情况;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的情况。
省能源局2013年6月9日印发的《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赣能综字[2013]198号)、2013年6月13日印发的《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13]200号)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本次全省电力、天然气行业安全大检查的具体检查内容为:
(一)电力企业
1.检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事故问责及安全培训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电力人身伤亡事故信息报送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及监管要求的落实整改情况。
2.检查“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国务院和省政府“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治理纠正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作业中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情况;安全工器具规范使用情况;作业人员“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等。
3.检查迎峰度夏及防洪度汛安全工作情况。2013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电网企业主干电网输电线路和重要变电站安全运行情况;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风险、电网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尤其是磁永线、咸梦I线、咸梦II线、萍宜分断面、赣南断面等重点输电通道的风险管控情况;夏季大负荷情况下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落实情况;发电企业设备设施可靠运行情况,主要设备和厂房防洪度汛工作开展情况,水电站大坝、贮灰场防洪度汛工作开展情况。
4.检查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电力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施工工期管理和安全投入情况,施工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生产、施工区域等场所的地质灾害危害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点监控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渣场、炸药库等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工作情况,重大危险源防火防漏防爆等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情况。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企业与政府应急协调联动情况。
(二)天然气管道企业
1.检查天然气管道企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内部安全体系及制度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安全制度建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各种操作人员安全取证、持证上岗管理情况。
2.检查天然气管道建设情况。管道建设是否依法依规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管道保护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是否存在管道上方违法占压、机械化施工等隐患;管道沿线是否存在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护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护、检测、维修。
3.检查天然气场站、门站和大型调压站情况。包括站址及场地管理方面:是否有明显的入站须知;紧急逃生线路、消防道路是否畅通;现场危险区域划分、风向标设置是否正确;现场各项记录是否完整、准确;场地、道路是否清洁,有无积水杂物;站外安全范围有无违章构筑物、枯树等易燃物。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方面:各种测量监控仪表是否正常,定期送检并标签完整;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泵、消防水池等是否正确、状态良好;站内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风险源是否有相应安全标志;生产区与工作、生活区是否有明显分界。工艺设备设施管理方面:设备管理责任状况;工艺装置布置是否合规,防腐是否符合要求;工艺设备的维修变更后人员教育和资料管理情况;站房工作房、宿舍、厨房、卫生间管理(卫生、防火、用电)情况检查。
4.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有无相关应急预案;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施工专篇是否经相关单位、部门审核、审批;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有无记录,履行签字手续;配电箱是否保持整洁、接地良好,临时用电是否设置接地保护,临时配电箱是否标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洞口、高边坡、危岩等处有无专人检查;滑坡体、泥石流区域是否安排专人监测;挖掘机、起重机等机械设备的固定装置是否牢固,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二、检查的时间安排
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0日前完成)
各电力、天然气企业对在建项目和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于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的结果上报省能源局。
(二)专项检查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2013年8月底前,省发改委(能源局)组织专项检查组,对电力、天然气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省能源局副局长涂迎九为专项检查负责人,省能源局能源综合处王绍勇为联络员。省能源局电力处、新能源处、能源运行处负责组织电力企业安全大检查,省能源局能源综合处负责天然气企业安全大检查。
省安委会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省属经济组织对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省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省发改委(能源局)将对省属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请中央在赣电力、天然气企业按照本系统的安排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应按本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报送省发改委(能源局)。
(三)接受省政府重点督导阶段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省政府将组织2次督查抽查,分别由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同志带队,对市县政府组织部署大检查工作的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抽查。每次督查抽查1-3个县,每个县(市、区)3-5个行业领域与企业。
各电力、天然气企业要做好随时接受省政府重点督导的迎检准备。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检查负责人,于7月15日前报省能源局,同时报送一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工作联络员,负责工作调度、统计报表,信息报送工作。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不走过场。各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坚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
(四)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通过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不断巩固扩大安全大检查的效果。
(五)坚持落实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建立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制度,每周调度一次,及时掌握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小结,形成月度小结材料并逐级上报。主要是工作中好的做法、典型经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向省能源局报送月度小结材料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省能源局每月23日前向省安委会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底前,各单位向省能源局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10月9日前省能源局向省安委会报送全系统大检查总结报告。所有材料发至:wangsy@jxdpc.gov.cn
本次专项大检查暨天然气企业安全大检查联络员:省能源局能源综合处 王绍勇 电话:0791-86261078、13907088794
电力企业安全大检查联络员:省能源局电力处 钟彦 电话:0791-86207335 13507919151
附件:1.受检企业名单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1、2)
受检企业名单
江西省电力公司(新余Ⅱ500千伏输变电项目)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并
中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峡山水电站、新昌发电厂等)
国电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九江发电厂)
华能江西分公司(安源电厂、井冈山发电厂)
大唐江西分公司(新余发电公司)
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等)
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有限公司
遂川江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化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
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江西省天然气(赣投气通)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抚州国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樟树市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江西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