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定合肥高新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为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22    浏览次数:4

皖经信中小企〔2013〕183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3〕6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的工作部署和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13〕624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工作。在各地申报审核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认定合肥高新创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70家基地为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名单附后)。

  被认定的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推动全民创业,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安徽省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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