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上饶县华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新发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5

赣质监监发〔2013〕17号

  上饶市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上饶县华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允许其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详见附件),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由省局颁发。请你局及时将有关许可情况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省质监局

201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符合许可条件安检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检验范围   限制范围   住所 检测地址 证书 编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备注
1 上饶县华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A1、A2、A3、B1、B2、C1、 C2、C3 一条汽车检测线(年限超过20年的非营运乘用车不在检测范围)   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西大道70号 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西大道70号 XK赣2013034 2016年7月4日 2013年7月5日 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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